为何要实行建筑工人实名制?因为建筑业的改革发展必须要惠及建筑工人他们,只有先解决农民工的归属问题,降低其流动性,才能保障工人的合法权益,才能有效地开展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,提升工人技能水平,这是提高工人素质的基本条件,因此要大力发展以作业为主的专业企业,使其成为工人的主要载体,实现建筑工人的公司化管理。在此基础上,推进实名制管理,实行劳动合同制度,规范工资支付,开展技能培训和考核,促进农民工由建筑工人向技术工人的转变。
建筑工人
然而,众所周知,社会保障在我国企业的工资成本中几乎占40%。毫无疑问,劳动名称制度的实施减轻了过去没有反映或反映出来的部分成本。目前,我国建筑工程造价已从工程总造价的20-30%提高到30%以上,无疑大大增加了建筑企业的就业和直接消费成本。企业的利润无疑会加剧建筑市场和建筑承包企业,这些企业已经微利且竞争激烈。在不完善现行定价机制和市场竞争机制的情况下,建筑施工企业很难真正实行艰苦卓绝的名称制度。在推行劳务实名制的时候,我们是羞怯的,想推动却不想真正推动,提倡愿意打折的。从明确的角度,可以实施人工服务的实名制,劳动信息清晰,项目部门门内外的工人有记录、刷卡或刷卡或指纹等,通过每日显示屏注册记录,与工资对接,工人工资直接进入银行卡,有理由。
然而,实行劳动用工名称制度,是我国建筑业就业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,对整个行业来说是一件好事。通过工作方式的改革,为建筑业的升级注入动力,是一个长期的课题。如何推动行业各方克服这三大障碍,需要更多的配套政策。建筑业劳动定名制度不存在。人们认为,随着劳动企业的自律性、劳动就业的自觉性和劳动者的自愿性,劳动就业实名制必然成为“现实”,这一天很快就会到来。